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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疫情防控】新冠肺炎相关的治疗用药有望纳入国家医保

浏览次数:2020年10月13日

《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日前发布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、第二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等有望纳入2020年医保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。

征求意见稿提出,七类医保目录外的药品可以纳入2020年医保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,包括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;纳入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(2018年版)》的药品;纳入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、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,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;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等。


值得注意的是,此次拟新增药品范围还包括了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,经国家药监部门按新药注册申请程序批准上市的药品(包括新活性成分、新剂型)。专家指出,这意味着更多新药、好药有望纳入医保,加快保障人民群众获得优质医药服务。

专家指出,医保目录调整拟将与新冠肺炎相关的治疗用药纳入新增范围,将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提供重要支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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